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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8号...

联系电话: 400-1010-989

成立时间: 1993年

概况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指定商标代理机构,原名江苏省商标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资深专业。作为中国最早一批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主管部门有着多年良好的沟通,多次参与国内外商标法律法规的调研和交流活动,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现为中华商标代理分会副会长单位、南京市商标协会副会长单位。先后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南京服务名牌、全国优秀商标代理组织。

       专业服务涉及商标拟名设计、国内外注册、确权侵权各类案件、商标交易转让、驰名著名商标的争创,以及版权、域名等更多知识产权领域。从政府、国家级大型活动的品牌保护,到企事业品牌的创建维权,以及个人品牌投资,宁海商标是众多品牌从延生走向辉煌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擅长国家: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德国、法国、西班牙、美国、南非

部分客户(拼音排序):

A.O.史密斯、德国菲尼克斯、德国商会、丁家宜、东南大学、法尔胜、法国弓箭、凤凰出版、海尔曼斯、宏图三胞、华东有色、江山制药、江苏银行、金陵药业、金鹰、九蜂堂、蓝丰生化、林海动力、南京大牌档、南京大学、南汽、南瑞、南师大、全国十运会、泉峰国际、三笑、胜利体育、省广电总台、省盐业集团、施尔美、狮王府、市旅游局、双乐化工、舜天、苏果、苏美达、苏宁、苏食集团、我乐、扬子晚报、洋河、依维柯、音飞货架、雨润、中保龙、中电、中科、中山陵园、中圣集团、中央商场……

典型案例

1.天加公司马德里申请因与在先商标近似而在芬兰被驳回,在先商标为欧盟商标。通过比对天加公司与在先商标所有人经营范围,我们发现有可能促成共存,经谨慎讨论分析后,向在先商标所有人提议,以天加公司删减部分商品,保留与在先商标所有人无关的产品为条件,希望可以取得其同意书,同意两商标并存。经两国代理不懈沟通,最终该方案得以实施,天加公司取得核心商品在芬兰的注册保护。

2.FIRMAN为机电公司发电机产品主品牌,台湾同行在当地进行了恶意抢注并企图通过台湾向其他海外国家和地区出口侵权商品。机电公司在发现抢注后,第一时间提起无效宣告,两岸律师通力合作,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查实抢注人(台湾自然人)为竞争对手公司代表人之亲属,且台湾智慧财产局在审查机电公司多国连续使用证据后,认可FIRMAN品牌全球知名度,最终判定无效宣告成功。

3.通过全球监测服务,洋河公司及时在越南及新西兰发现同行抢注。在异议截止期限前,洋河公司整理并提交大量证据,证明洋河和蓝色经典两个品牌的知名度。因洋河公司与抢注人之间已发生大量诉讼记录,相应诉讼判决证明了抢注人早在提交申请前即已知晓这两件驰名商标,由此,洋河公司成功向越南及新西兰当局证明了抢注人的恶意。最终,两国当局判定洋河公司异议成功,抢注商标不予注册。




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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